襄阳猎鹰保安部突发事件处理规定
一、 盗窃、匪警应急处理
1、在执勤中遇到(或接报)公开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抢、偷等)强行索取或毁坏管理处和业主财物或威胁业主人身安全的犯罪行为时,要切实履行保安员职责,迅速制止犯罪;
2、当发生突发案件时,要保持镇静,设法制服罪犯,同时立即通过通讯设备呼叫求援;
3、受调遣的保安员在听到求援信号后,要立即赶到现场,监控室/保安通知各岗封锁出口,然后视情况向有关领导汇报;
4、若犯罪分子逃跑一时又追捕不上时,要看清人数、衣着、相貌、口音、身体特征、所用交通工具及特征等,并及时报告管理处,重大案件要立即拨“110”电话报警;
5、有案发现场的(包括偷盗、抢劫现场)要保护现场,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任何东西,包括犯罪留下的一切手痕、脚印、烟头等,外人一律不得进入现场;在公安机关人员未勘查现场或现场勘查完毕之前不得离开;
6、记录业主所提供的所有情况,记录被抢(盗)物品及价值,询问住户是否有任何线索、怀疑对象等情况;
7、若是运行过程作案,没固定现场地,对犯罪分子遗留下的各种物品、作案工具等,应用钳子或其他工具提取,放进塑料袋内妥善保存交公安机关处理,切不可将保安人员或其他人员的指纹等其他不良痕迹留在物品上;
8、事主或现场如有人受伤,要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抢救并上报公安机关;
9、保安队长做好现场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报监控中心。
二、 发现斗殴应急处理
1、执勤中(或业主投诉)或监控室发现有人争吵、斗殴的现场时,要及时制止;
2、制止原则: 1)劝阻双方住手、住口; 2)对争吵或斗殴的双方或一方业主劝其离现场; 3)持有器械斗殴,则应先制止持械一方; 4)若有伤员则先送伤员去医院救治;
3、迅速报告管理处领导、主管领导,由管理处出面调解;如个人力量单薄,应请求支援;(对事态无法控制情况下,应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4、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得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向。
三、 发现醉酒闹事或精神病人应急处理
1、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正常的理智,处于不能自控的状态下,易对自身或其他人员造成伤害,保安员应及时对其采取控制和监督措施;
2、及时通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的家属,让其派人领回;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行为,可上报主管将其强行送到派出所处理。
四、 发现业户受伤或生病处理
1、当发现业户或其他任何人在公用地方突然晕倒或意外受损伤时,必须通知管理处主任及打急救电话求助;
2、将病者或伤者安置在适当地方休息,并设法通知其家人或派出所;
3、妥善保管好伤者或病者的财物,当派出所人员到达时,交派出所处理;
4、惟有受过急救训练者,方可对伤者进行急救;
5、尽量将伤者或病者与围观者隔离;
6、将详细情况记录后,尽快呈交主管。
五、 对可疑物件及危险物品的处理
1、保安发现或接到各类可疑物品时,要立即向主管领导及管理处汇报,并留守现场,防止任何人再接触可疑物;
2、主管领导立即组织人员感到现场,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如初步确认可疑物为危险品时,立即对附近区域的人员进行疏散,并设置临时警戒线,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入内;
3、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公司领导通报;
4、对附近区域进行全面搜寻,以消除隐患;
5、待公安人员到场后,协助公安人员消除安全隐患,并进行调查;
6、如果危险已经发生,保安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协助抢救、运转伤员,稳定人员情绪,保护好现场,并安置好被疏散人员。
六、 火灾应急处理
1、接到或发现火警时,确认后立即向上级、管理处及公司领导报告;
2、保安队长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指挥灭火救灾工作;
3、指派一名领班协同管理人员负责各户的安全疏散工作;
4、监控室立即通知有关人员集结待命;
5、门岗保安人员立即控制大门出入口,对所有的人员只许出,不许入;
6、启动应急广播,向有影响的业户讲明某位置发生火情,不要惊慌,带好房门钥匙,锁门后有秩序地进行安全撤离;
7、通知工程部切断火灾处所有电源;并启动消防泵房,确保消防用水;
8、根据火势大小,向消防队报警;
9、消防队到达后,配合其工作;
10、 如消防系统故障(如:消防栓无水等)通知有关工程人员将消防系统恢复正常。
11、 善后事宜处理: A、对送医院的伤病人员,应安排管理人员跟进治疗情况;B、做详细的火灾直接和间接损失记录;C、拍照取证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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